1.招标条件
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冷轧工程项目【股份新体系轧钢2011-2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进行设备国内公开招标。招标人为包钢设备备件供应公司。
项目编号:BJ-ZB-201506-B010707-010。
2.招标范围
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冷轧项目需要采购氮气球罐、通风设备、甘油小车等设备,具体规格型号、数量及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。
标段 | 设备名称 |
1 | 氮气球罐 |
2 | 轴流风机及百叶风口 |
3 | 蒸汽放散阀等 |
4 | 风冷电加热柜式空调 |
5 | 潜水泵及增压泵 |
6 | 高炉筛网、阀 |
7 | 高炉潜水泵 |
8 | 轴流风机 |
9 | 轴流风机及防烟防火阀 |
10 | 截止阀等 |
11 | 潜水泵等 |
12 | 空调机 |
13 | 移动式甘油小车、手提式电动干油枪 |
14 | 开关、照明、动力、检修箱等 |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3.。
3.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。
3.3标段1要求为设备制造商,具有类似项目业绩。
3.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,有履行合同的能力,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。
3.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.招标文件的获取
凡有意参加者,请派代表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7日北京时间每日9时至11时30分,14时至16时30分)到包钢招标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,并洽购招标文件。
4.1招标文件售价: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,售后不退。
4.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汇至如下账户:
开户名称:包钢(集团)公司计划财务部
开 户 行:中国建设银行包钢厂区支行
账 号:1500 1716 6800 5250 0347
4.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:
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开户许可证、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件。
【提供以上全套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装订成册,A4纸)】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,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509房间。
5.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递交至上述地点,谢绝邮寄。
5.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不予受理。
6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、内蒙古招标投标网、包头钢铁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。
7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包钢(集团)设备备件供应公司
地 址:内蒙古包头市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副楼5楼
联 系 人:王先生 盛先生
电 话:0472-2189504 0472-2189506
招标机构:包钢(集团)公司招标中心
地 址: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大楼116房间
联 系 人:胡先生
联系电话:0472-2189621
传 真:0472-2189623
电子邮件:bgzbzx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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