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业主:
2015年度冬季供暖工作已经启动,物业公司结合以往两个年度供暖成本的实际情况,现将2015年冬季供暖成本测算和收费、供暖工作计划向各位业主公告如下:
第一:2015年度供暖费定价为6.95元/㎡
计费方式为:6.95元×建筑面积×4个月=本年度取暖费
第二:本年度取暖费成本预算
1、燃气成本:
2014年两台锅炉共燃气528000 m³×2. 5元/m³ =1320000元
2、水、电损耗成本:
水:5000元(去年12208元)
电:详列如下,(注:供暖系统电源按供电局要求接在商业变压器上,每度电费约为:1.18元)
高、低区循环泵电机(30KW+30KW)×24小时=203904元
高、低区补水泵电机(7.5KW+4KW)×4小时=4474.56元
锅炉鼓风电机(两台)7.5KW×2×6小时=12744元
强制换气轴流风机1个×3.5KW×12小时=5947.2元
锅炉房日光灯16个×40W×12小时=1087.5元
用电合计:电费估算203904元+4474.56元+12744元+5947.2元+1087.5元=228157元(去年224850.6元)
3、司炉工成本:5000元/两人×4个月=20000元
4、锅炉系统出保后维护、调试费:估算30000元
5、其他不可预见费用:20000元
6、税费:上列总收入(1623157元)×0.0568=92195元
预算成本总计:1320000元+5000元+228157元+20000元
+30000元+20000+92195元=1715352元
小区入住情况:
已装修入住(含已装修未住)业主约:527户
未装修业主约:100户
第四:收费要求:
供暖收费分全额收费和折扣收费两种,除未装修并已办
理空置房申请的业主可享受取暖费折扣外(收取70%过热
费),其余业主均按全价收取取暖费。凡未按期缴纳取暖费
的业主,物业公司除追缴本金外将征收5‰/天滞纳金(正
式供暖之日起算)。对恶意拖欠的业主,物业公司保留限购
水、电额的权力。
第五:收费概算:
64700㎡÷627户=103㎡/户
527户×103㎡×6.95元×4个月= 1509012元
100户×103㎡×6.95×4个月×0.7=200438元
预计应收费用合计:1709450元
1709450(预计应收费用)—1715352(预计成本)元=
—5902元
第六:供暖启动条件
1、点火供暖前收费总额不低于1450000元(85%收费率)
2、有不小于30%业主实名登记要求取消今冬供暖的
第七:取暖费收取时间及管理办法:
本年度取暖费收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,供暖工作计划在11月15日开始,收费按120天收取,如因供暖收费等工作延误,最终顺延开通时间为11月30日,逾期则取消今冬供暖,12月1日起无息退还已缴费业主取暖费。
第八:供暖工作管理办法
1、物业公司本着为业主服务,透明管理的原则,欢迎各位有责任心,公正客观的业主自荐或推荐成立“2015年度供暖工作业主代表小组,介入今冬供暖的费用催收、运营、实时成本管控、供暖效果监察管理等工作。协助物业验证、发布、回馈供暖服务信息。
2、物业公司在测算各项费用后,将与“2015年度供暖工作业主代表小组”代表成员商讨,如今冬供暖在点火前能达到理想收费额,供暖将在11月15日正式点火启动,如费用收缴差额太大,物业公司适时顺延供暖启动时间或终止今年集中供暖。
3、今冬如能启动供暖,物业公司承诺在基本保证供暖效果的前提下,尽力保障总费用的收支平衡,供暖季结束后,如实时消耗成本外还有余额,则计入物业供暖服务“8%以内盈利”。
4、本年度供暖实时消耗成本在参照去年的费用收支情况后,相关费用均为估算,因今冬仍启动两台锅炉供暖及受整个冬季气温及其它客观因素影响,整个供暖季的中每天的供暖情况由司炉人员依现状而定。
5、供暖时间原则上定为:早6:00—10:00
午12:00—14:00
晚17:00—23:00
第九:本公告解释权归商洛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,在本年度供暖工作中如有新的调整和变化将另行发文公告全体业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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